投資移民及企業家移民都是屬於商業移民的類別。加拿大政府為了吸引外國的資金及商業人才,為加拿大經濟發展及創造就業機會,成功地利用了這一類別的移民。在過去幾年中,此類申請的每年批准數量都達到兩千多個。而每年吸引的外國直接投資資金有數億加元,創造幾千個新的就業機會。
投資移民與企業家移民都是對申請人的資金及商業管理經驗有所要求,前者要求擁有80萬加幣的淨資產,後者僅需30萬加元,並有附帶的條件需要在移民後的五年內取消。
根據加中工貿理事會聯絡的以商業移民的申請人中,大部分都達到80萬加元以上的資金要求,但是在確定以何種類別申請往往不清。在此,我們做一些兩種申請的利弊分析:
a.投資移民
相對成本較高,必須投入40萬加元,5年後拿回40萬加元本金,全家移民的成本為5年的利益;或者投入約12萬加元,其餘由金融公司貸款,這筆資金則作為貸款的成本,拿不回來。
移民官對申請人的語言,教育要求較低,僅重視申請人的資產及商業管理經驗。
b.企業家移民
要求擁有30萬加元以上的淨資產,有一定的商業管理經驗,要準備一份在加拿大的創業計畫,說明其如何創立生意及投資預算。
移民官附帶條件:必須在加拿大投資創立一個生意,親自參與管理、營運一年以上,對投資額、銷售額及盈利均有一定的要求。最好懂一些英語,以證明可以在加拿大適應創業。
移民官在審核這兩種移民申請時,所重視的方面有所不同。對於投資移民,重視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對於企業家移民,則綜合考慮申請人的過去經驗,適應性及未來創業能力,包括在加拿大新環境下所需要的一定語言能力。雖然表面看來,企業家移民比投資移民的成本來得低。但有些企業家移民來到加國後,因對新環境不瞭解,為了取消移民條件,在不成熟的情況下,投資生意最後導致失敗,在經濟上遭受嚴重損失。
因此,投資移民適合於下列的人士:移民後仍需留在原居國管理其生意;對加拿大的市場情況不甚瞭解,或者憑自己的經驗及能力不足以在加拿大成功創業。而企業家移民則適合於移民後可以儘快結束在原居國的生意,能夠安心在加拿大創業,並且懂這方面的經驗和能力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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